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与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时间:2022-08-23 来源:湘江资产

根据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与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6月2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由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联系电话:13055117175、18974910218,联系人:华先生、盛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单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  告  清  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1

芦淞区峻行建筑器材租赁部

陈首先、张冬秋、李鹤鸣、邹英姿、李吉华、李丹

1,210,000.00

1,209,252.05

22,859.00

2

株洲市荷塘区友帮建筑器材租赁部

829,476.00

1,550,315.10


3

株洲市芦淞区东平钢管扣件租赁部

1,210,000.00

1,294,494.97

9,945.00

4

株洲市芦淞区鸿福建筑器材租赁部

杨波、张之其、张克响、张明亮、鲁娟、朱若华、邵柳英、张昭辉

900,000.00

294,113.05


5

株洲市芦淞区和信建材租赁部

885,931.31

197,102.46

11,441.00

6

株洲市芦淞区庆云建筑器材租赁部

798,371.44

156,479.88

0.00

7

株洲市芦淞区张晖建筑器材租赁部

885,677.11

186,773.00

6,416.00

8

株洲市荷塘区旭阳建筑材料租赁部

黎政、雷莎、罗杰、王连保、邓国林、彭保玲、黎胡生、陈凤开

720,000.00

226,019.68

-   

9

株洲市石峰区胡海建筑器材租赁行

1,042,449.71

302,856.94

-   

10

株洲市石峰区金龙建筑器材租赁行

942,007.24

253,520.65

11,970.00

11

株洲市石峰区长安建筑器材租赁行

860,000.00

248,136.38

2,709.16

12

云龙示范区万盛建筑器材租赁行(黎豪杰)

黎豪杰、鲁金湘、黎谟文、曹华利、鲁光明、杨奇峰、熊川、颜自立

940,000.00

87,650.76

6,805.00

13

芦淞区双收建筑器材租赁部

667,654.10

61,166.82

5,379.00

14

株洲市芦淞区瑞祥建筑器材租赁部

990,000.00

91,272.51

12,045.00

15

株洲市芦淞区腾飞脚手架租赁经营部

760,000.00

70,802.96

5,866.00

16

湖南汇丰年农资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龙建先、周小方、龙飞、何冬英

1,170,000.00

-

0

17

株洲金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株洲市芦淞区纵横洗衣服务中心、陈思延、刘桂香、罗红、谢运芳、谢颖、罗鸥、龙丹丹

600,587.00

642,918.32

26,255.00

18

株洲市芦淞区纵横洗衣服务中心

株洲金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广融伟业投资有限公司、陈思延、罗鸥、李池名、陈剑

990,650.00

708,664.21

51,065.00

19

攸县东岳山矿业有限公司

攸县广播电视实业有限公司、株洲丰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九龙花木实业有限公司、刘冬林、李康英、夏四立、温文君、谢云雅、傅玲娥、陈祖华、湖南省株洲华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朱明

39,972,600.00

6,871,750.93

116,324.00

合计

56,375,403.91

14,453,290.67

289,079.16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1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22年2月21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责编:李虹霖

来源:湘江资产